基本投资额: | 不限 |
---|---|
产品定位: | 不限 |
加盟商总数: | 不限 |
预计回报率: | 请询问商家 |
项目区域要求: | 北京 |
发展模式: | 请询问商家 |
经营模式: | 请询问商家 |
企业年份: | 暂不详 |
预计回报周期: | 请询问商家 |
店面要求: | 不限 |
保证金额: | 不限 |
特许权使用费: | 请询问商家 |
特许经营时间: | 不限 |
品牌发源地: | 暂不详 |
专卖店装修支持
1、支持条件
(1)店面必须专营甲方出品的“德道”品牌系列产品。
(2)乙方必须按甲方店面装修统一要求进行装修。
(3)甲方有权对乙方店面形象进行考察,若有违反甲方设计的,乙方必须自行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进行整改。
(4)乙方负有维护店面的责任,并应保证店面完整性,不得随意变动装修内容。若发生非正常因素(不可抗力因素除外)导致店面形象受损的,乙方须按照甲方所资助的装修费用予以相应赔偿。
2、支持额度
(1)旗舰店:装修支持额度为500元/平方米;
(2)精品店:装修支持额度为400元/平方米
(2)形象店:装修支持额度为300元/平方米;
(3)基本店:装修支持额度为200元/平方米;
(4)由乙方发展并经甲方总部确认的二级分销商,甲方给予设计支持、并按样板价支持样板,不再承担装修补贴。
(5)乙方店面申请二次装修并经甲方总部确认的,甲方给予设计支持,并按样板价支持样板,不再承担装修补贴。超过一年重新续约,再装修的,甲方可继续给予装修补贴支持。
(6)店面面积低于甲方店面要求的,甲方不承担装修费用支持。
3、装修支持费用返还约定
(1)装修结束后,经甲方市场部人员进行验收。验收合格、按支持程序审批后核销费用。
(2)直接对甲方的一级乙方,其店面装修费用兑现按:在乙方提货时按《经销合同》约定的销量,甲方每批提货金额的5%进行折返,直到装修支持费用折返完毕为止。
(3)按程序申请并得到甲方总部批复的二级经销商开设的专卖店,其装修甲方可以提供设计,装修费用不再支持,样板可以按样板价支持,二级经销商的销售任务加在一级经销商任务上。
广告宣传支持
(一)总体原则
1、为了扩大“德道”品牌知名度及品牌影响力;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,本着共同开发、共同受益的原则,区域广告宣传投入,原则上要求乙方与甲方的投入比例为50%:50%;
2、原则上所有的广告宣传投入行动计划,必须先经过甲方的批准。此批准包括:广告宣传形式、广告宣传媒体的选择、投放时间、投放地段、投放频次、广告宣传内容的设计、广告宣传投资预算等。
(二)广告宣传管理约定
1、乙方根据《经销合同书》的计划销量,制定市场方案和区域市场推广计划。
2、区域市场推广项目需要由甲方提前审核和批准。未事先报批的任何形式广告一律不享受本政策支持。
3、甲方按区域市场推广项目支持费用以货抵款形式进行返还,任何手续不完备的报批项目将不能享受本政策支持。
4、乙方在报销广告费用时,需向甲方提供广告发布地址、广告合同、发票、照片、播放证明等一切与广告相关的证明文件,否则甲方不予报销。
(三)广告支持额度约定
1、根据各地区的实际广告宣传费用,甲方按50%:50%的比例支持。
2、甲方承担区域品牌广告费用的50%,乙方完成经销合同约定的月度销售任务后,甲方将以货款的形式进行返还。乙方承担区域广告费用的50%。
3、甲方承担的广告费用总额上限:不超过乙方提货总金额的5%,当月提货量不足的,可累计销售量折返,直到当年折返完毕为止。
价格:面议
规格:齐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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