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岳鹰支持政策
尊敬的五岳鹰合作伙伴您好:
为加强全国五岳鹰品牌专卖店形象的统一力度,提升品牌知名度及终端形象,增加各级加盟商经营我品牌的竞争力,快速提升品牌知名度,自2009年08月01日起,公司将专卖店装修资助及广告投放报销比例方案调整如下:
一、 专卖店资助:
1. 2008年08月01日以后按照统一《VI手册》装修,公司将给予100-500元/ ㎡的专卖店资助(注:50m2以上专卖店公司给予100元/㎡, 100m2以上给予200元/㎡资助,150m2以上给予300元/㎡资助,200m2以上给予500元/㎡资助,特殊情况除外)。装修前向公司提交专卖店装修预算单一份。店面装修完毕三个月内,考察合格后,经区域经理认同,并附实景照片、营业执照、地址、联系方式等方可报销。
2. 申请专卖店资助需备:
(1)已批示过的《专卖店报销审批表》一张;
(2)装修后的专卖店照片5张(门头、背景、展架及地面);
(3)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;
3. 专卖店资助以专卖店展厅的实际面积为准;
4. 总代理专卖店资助申请直接快件寄到公司总部,分销商需寄到省营销中心,每月由营销中心整理并统一寄到总公司;
5. 装修特别豪华的旗舰店可特殊申请,根据具体情况可加大支持;
二、广告投放支持:3/3/4
1. 2009年08月01日起,公司对代理商广告投放支持比例为60%。
2. 各级代理商在广告投放前需提前填写《广告投放申请表》,公司审批后方可投放;
3. 广告投放后,各级代理商需填写《广告报销申请表》,并附有广告发布合同、专用广告发票、广告实物或照片(户外广告提供照片)及其它必要证明材料;
4.公司给予报销的广告有户外广告牌,公交车广告,报纸广告、杂志广告等;
5.在覆盖全国的媒体(如省级卫星频道)上投放广告,总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报销比例;
三、支持范围:
公司只支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正规客户,不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客户不享受以上支持政策。(县级市代理商5000元,地级市代理商10000元)
四、公司将在每月1~5日召开全体营销部会议,并对各地专卖店及广告进行审核、报销。
五、报销款项以充抵货款兑现,并在代理商提货时扣除。
六、所有的报销票据必须开“五岳鹰木业(沈阳)有限公司”的名头方可报销。
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五岳鹰木业有限公司所有。
五岳鹰木业(沈阳)有限公司
2009年08月0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