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乐家经销商加盟程序
有意加盟快乐家品牌经销商者,请依据以下程序申请加盟
经销商政策及规定
一、 经销商资格
1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自然人(需考察)。
2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。
3、有一不定期的经济实力,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资信。
4、有装饰行业或免漆材料装饰行业的销售经验,在代理销售区域内有健全的销售网络和营销队伍。
二、 经销条件
类别
项目 省级(直辖市)
(100万人口以上) 地级市
(20-100万人口)
县级
经销资格 符合条款第一条
经销区域范围 省会城市及所辖市县 地级市及所辖市县 本县(县级市)
首次供货量 10万 5万 3万
货款结算 执行公司的定价政策
销售额下限 年销售额不低于200-400万万 年销售额不低于80-150万 年销售额不低于30-80万
价格政策 执行公司的定价政策
注:首次供货量和销售额下限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情况而定。
三、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合作方式
1、 专卖店的资格(连销加盟)
(1)、办理工商,税务登记,具法人资格;
(2)、必须专营“快乐家”产品;
(3)、库房面积要满足销售中转存放的需要;
(4)、营业面积25平方米以上,
展示架按公司要求制作;
(5)、营业场所需要有样品展示区;
(6)、需要务专职营业员并经过公司统一培训,考核;
(7)、营业场所需按“快乐家”VI统一装修,产品、样品、POP、宣传促销吕需按规范陈列摆放;
(8)、愿意遵守本公司的市场管理政策及服务规范条约、政策及条例(另附专卖店经营与管理规范)
(9)、要有足够的营运资金,良好的信誉服务意识;